看著自己訂閱的格友們紛紛上精選後,
果然12月9日就換成在下我了,
精選次數,終於挺進二位數了,超開心的啦!
當然還是要謝謝大家的支持,讓我有繼續亂拍、鬼扯下去的動力!
精選24小時內,「今日人數」狂飆是大家共同的經驗,
被訂閱人數也會向上攀升,
往後的日子總會多幾位常客來訪,
但文章不當引用,這種討人厭事情也會跟著來!
很多人總以為按下「引用」鍵,
就可以合法將他人的圖文直接複製貼到自己的部落格去分享,
連最基本的文章出處、作者都沒註明,
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!也是侵犯對方著作權的行為!
「引用」指的是引人家的文或標題,然後依自己的感想另外發表文章,
透過文章下方的引用網址,可以讓網友連結回原文,或是連到其他網友作品,
以作進一步的瞭解或是探討,
所以說,不要把引用鍵誤當成了著作權的授權鍵,
這兩件事是完全無關的!
最近我訂閱的格友中,
例如:森田攸、Rebecca、☞↗♥陳小BOW♥...等人,
精彩的圖、文連續被不當利用,
甚至還被不法人士拿來詐騙其他網友牟取利益,
唉...好在有人已被檢方查獲收押了!
基於著作權人的立場,在收集相關證據後,是可以採取法律途徑制止或求償的,
所以還是請大家互相尊重對方的著作權。
在未經對方同意下引用的圖、文,或是網路轉寄文章,
甚至是未經授權使用於部落格、網站的音樂,
使用前,還是請先考量一下是否已經超過著作權法上「合理使用」的範疇?
以及有無載明作者及出處呢?
希望您不是下一個受害者,也不是下一個加害者!
對於誤將引用鍵當成授權鍵的網友,或是不當引用圖、文的網友,
原則上我還是會先善意的提醒對方妥為處理,
如果置之不理或是拿去作商業使用,或許將來我也會採取強硬法律措施喔!
總之,還是希望大家互相尊重,不要以後變成了訴訟當事人!
也別讓您的熱情分享,變成了一種犯罪行為喔!
謝謝大家囉!
(好嚴肅的話題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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